湖南省房屋主体质量检测鉴定单位
一、房屋安全鉴定目的、范围及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目的主要包括:建筑房屋大修前的鉴定、公共建筑物的定期鉴定,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建筑房屋使用年限超过基准期需继续使用的鉴定、为定制建筑房屋群维修改造规划进行的普查鉴定、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鉴定、建筑房屋遭受各种灾害的安全鉴定等。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根据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者的鉴定目的,确定房屋鉴定的范围是建筑房屋整体或局部结构构件。
二、列出委托方提供的被检测房屋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资料,以及房屋鉴定依据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参考。
三、检测鉴定的目的与内容:阐述房屋鉴定检测采用的方法、抽样比列和检测仪器等。
四、现场检查、检测结果:
1.对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分类汇总、tong计分析。
2.因条件限制为能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方案进行检测的要采用补充说明采取的补充措施。
五、结果复核验算应附计算结果,阐述房屋结构建模和计算参数取值,房屋安全构件类型分述计算结果和结论,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构件应逐一列出。
六、综合分析、房屋鉴定评定:依据检测和验算结果,对房屋鉴定项目的安全状况、缺陷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进行房屋安全等级评价。
七、检测鉴定结论:按检测和验算结果,安全性等级评定,作出鉴定结论,指出被检测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结果构件类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原则性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处理措施:减少结构上的荷载、加固或更换构件、停止使用、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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