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LED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备案报告
据了解,城管部门将组织全市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设置人,对所属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自查,其中2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户外广告须由安全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同时向城管部门提交书。在自查过程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权单位和设置人,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设施安全。
市及张店区两级城管部门将加大力度,依法对户外广告安全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及检查情况进行电子备案,实现安检、审批、备案的“一站式”管理。对检查中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安全隐患的,城管部门将责令产权单位、设置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大型户外广告无设置手续、无安全检测证书的,将依法予以拆除。
今后,城管部门将根据季节特点、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在季风、汛期及恶劣天气来临前对户外广告均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实现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检测的常态化、规范化。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城管局需要的广告牌检测鉴定报告认证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内容设置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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